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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12-04   阅读量:  770

财教[2011]289号
 
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科技厅(委、局),有关单位:
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》,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,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,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(以下简称转化基金)。为规范转化基金管理,我们制定了《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附件: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
财政部 科技部
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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